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
张日忠等5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公告

经核实,十月田镇才地村委会军营村民小组张日忠、张德军、张德强、麦海莲、麦世东等5户农户在完善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时,其证书上的地块编码分别为4690261022030300444、4690261022030300373、4690261022030300397、4690261022030300365、4690261022030300433、4690261022030300364、4690261022030300395、4690261022030300427的地块均属国有土地,所有权归国家所有。因此,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12月31日颁发给张日忠、张德军、张德强、麦海莲、麦世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误。经研究,决定撤销张日忠、张德军、张德强、麦海莲、麦世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,具体证号分别为:469026102203030035J(第008577号)、469026102203030032J(第008574号)、469026102203030033J(第008575号)、469026102203030042J(第008584号)、469026102203030056J(第008595号)。
特此公告。
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
2025年7月18日
(此件主动公开)